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機構檢索網站(汕頭市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cn/)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
(一)局機構介紹。
(二)局機構職能。
(三)局機構設置。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中國機構檢索網站網上公開形式,網上信息公開地址為汕頭市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cn。同時還通過新聞媒體、政務公開欄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秘股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盡可能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充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該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依照國家物價與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
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秘股
辦公地址:潮陽區棉西路305號建設大廈內
郵政編碼:515100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
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秘股
辦公地址:潮陽區棉西路305號建設大廈內
郵政編碼:5151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