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汕頭市潮陽區統計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汕頭市潮陽區統計信息公開目錄網(http://zwgk.shantou.gov.cn/cytjj/zwgk/cyzwgk.shtml)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汕頭市潮陽區統計局綜合股或辦公室(地址:潮陽區中華路136號區府大樓2樓)查閱。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屬事業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省、市制定的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審批與收費
主要包括: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收費等。
(四)處罰與復議
主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等。
(五)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統計業務工作,月度經濟運行統計數據資料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數據資料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公務員招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公開形式
1、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統計信息公開目錄網站(http://zwgk.shantou.gov.cn/cytjj/zwgk/cyzwgk.shtml)網上公開形式;
2、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公開時限
各類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后的2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本機關綜合股或辦公室;辦公地址:潮陽區中華路136號區府大樓2樓;辦公時間:工作日;聯系電話:0754-83609632、83822657;傳真號碼:0754-83609632;電子郵件:hubs77@sina.com;郵政編碼:515100。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汕頭市潮陽區統計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汕頭市潮陽區統計信息公開目錄網(http://zwgk.shantou.gov.cn/cytjj/zwgk/cyzwgk.shtml)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①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或備案調查項目的申請方式。申請人可以到汕頭市統計局信息網下載,也可以到本機關索取《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或備案登記表》填妥蓋章后,按照《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或備案辦理程序》的要求與有關資料一并送審批或備案。
②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2)申請方式。
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①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②對不屬于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③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④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⑤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⑥本機關對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具體審批工作完成之后,以本機關的名義發函批復。批復分為:同意實施、不同意實施、建議暫緩實施三種。
3.收費標準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到本機關監督部門當面投訴(地址:潮陽區中華路136號區府大樓2樓),或撥打監督電話投訴(投訴電話:0754-83609632)。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市監察局或省統計局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