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生態環境局潮陽分局關于擬對廣東聲特納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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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5:35
- 來源: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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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經審議,我局擬對《廣東聲特納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汕頭市潮陽區柳園路5號
郵編:515100
聯系電話:0754-8383587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書面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聲特納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擴建項目 |
建設單位 | 廣東聲特納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溝南村工業區 |
環評機構 | 廣州瑞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東聲特納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人民幣200萬元在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溝南村工業區建設塑料制品生產擴建項目。項目不新增用地,用地面積約6042平方米,使用建筑面積約23500平方米。項目擴建后年生產耳機2000萬套、塑料耳機殼1500噸。項目不新增員工,勞動定員6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水環境 項目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池和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污水處理廠納管指標要求后排入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最終排入練江;間接冷卻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對水環境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 項目注塑工序廢氣經單層密閉負壓方式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要求;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甲苯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丙烯腈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4企業邊界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及苯乙烯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要求;廠區內有機廢氣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規模標準要求,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 項目經采取減振隔聲等措施后,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包裝固廢及廢銅線絲交廢品回收單位回收處理;塑料邊角料及不合格品經破碎后回用于生產;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活性炭、廢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暫存危險廢物暫存間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對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
公眾參與情況 |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示發布至今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