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汕潮陽府公字〔2024〕18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貴嶼鎮玉窖、湄洲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貴嶼鎮玉窖經濟聯合社紅埔洋坊、二段洋坊、后垅洋坊、馬路貓洋坊、九島洋坊,湄洲經濟聯合社岐頭洋坊(詳見勘測定界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80411平方米(合120.6165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現狀調查: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擬征收土地列為汕頭市潮陽區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安置,并由當事人無條件清理和拆除,同時負責相關費用。
專此公告。
附件:勘測定界圖.pdf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粵公網安備 44051302000134號